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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催债:借条担保人担保期限多长

一、借条担保人担保期限多长

通常来讲,在借条里头,如果没对保证期间作出约定,或者约定得模模糊糊的,那保证期间就得从主债务履行期限满了的那天起,往后算六个月。

要是已经约定好了保证期间,那就得按照约定的那个时间段来。

不过,要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比主债务履行期限还早,或者跟主债务履行期限一块儿到期了,这就相当于没约定一样。

这里得特别留意一下,在保证期间这个时间段里,如果债权人没有让保证人去承担保证责任,那保证人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作为债权人,一定要赶紧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可别耽误了。

而作为保证人,也得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的责任期限是到啥时候,别到时候稀里糊涂的,给自己惹麻烦。

总之,这保证期间的事儿可不能马虎,得好好弄清楚,不然到时候出了问题可就麻烦。

二、借条担保人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款担保人的诉讼时效期限 关于借款担保人的法定追诉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为三年; 然而,在债权人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其在有效的追诉期内主张过自身权益时,则该效期将自新计时起算,但在任何情况下,总体的追诉年限都不应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借条担保人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若借条上的连带保证人确实遭遇诉讼时效已逾的情况,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其有权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这就意味着,倘若连带保证人主张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他们便有权利拒绝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然而,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 最后六个月内发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所列举的阻碍因素,使得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则诉讼时效可依法予以中止。

举例来说,倘若权利人受到了义务人或其他主体的强制干预,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即可依法中止。

除此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之规定,若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实施了中断时效的行为,诸如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诉讼时效期间将会重新开始计算。

总而言之,若借条上的连带保证人确实遭遇诉讼时效已逾的情况,权利人可以尝试寻找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形,以便争取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机会。

若这些情形并不存在,权利人或许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连带保证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在了解了借条担保人担保期限多长之后,我们还需要关注与之相关的其他重要问题。例如,当担保期限到期后,债权人如果还未主张权利,担保人是否就完全免除所有责任,这其中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形需要依据具体法律规定判断。还有,如果在担保期限内发生债务转移或者债权转让的情况,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这些都是与借条担保人担保期限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对借条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担保期限相关的各类情况还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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